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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摘要)

发布日期:2022/2/4 21:41:23   作者:安常   浏览数:1025

    2021年9月15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摘要公布如下。

会议认为,综合报告在报告范围上基本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报告内容基本符合《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区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总体上符合我区实际

会议指出,综合报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质量。进一步完善规范报告内容,夯实报告基础,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紧扣区委意见要求的报告重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口径、分类和标准。要着力加强国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科学、准确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切实摸清全区国有自然资源家底,完善相关统计报告制度。要组织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建立全口径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探索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二、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阶段、分类别、分行业逐步清产核资,夯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础。要着力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完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相关制度。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管理规范、安全完整。

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依法依规处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着重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的方式、程序及处置收益管理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整合盘活国有资源,加大调剂统筹,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切实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开发利用

以上审议意见,区政府应于明年4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