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 11:03:09 作者:办公室 浏览数:2270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堆义辞职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堆义辞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