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5/19 15:29:15 作者:办公室 浏览数:1260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列席范围的决定
(2021年3月8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列席范围为非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
1、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
3、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4、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5、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6、出席政协潮安区十届六次会议的全体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