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8/23 15:25:51 作者:办公室 浏览数:960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传佳辞职的决定
(2019年8月23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传佳辞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