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6/18 15:16:10 作者:办公室 浏览数:6700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曾维爱辞去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18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维爱辞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