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3/16 16:29:07 作者:区人大办 浏览数:1166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
(2022年3月14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列席范围为非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
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
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六、曾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的老同志;
七、出席政协潮安区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